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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2019年度“北京药学会优秀药师”评选活动通知

更新时间:2018/12/27 9:24:45


2018-2019年度“北京药学会优秀药师”评选活动通知 


第二十届北京药学年会定于20181222-23日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召开。为充分调动我市药学工作者积极性,促进药学人才健康成长,推动药学事业健康发展,鼓励长期在临床一线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药学人员,本届年会将继续进行“优秀药师”评选活动。本次活动由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支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评选条件

1、北京药学会会员,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从事医院药学工作5年以上;

2、热爱药学工作,长期工作在药学工作一线,直接面对医务人员、患者提供药学服务;

3、在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,受到患者好评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如患者表扬信等);

4、积极参与药事管理、医改、改善药学服务等方面的工作,并有成效(请提供案例或总结);

5、近3年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1篇;

6、近3年获得表彰,如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员工、优秀共产党员等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加盖公章的先进事迹材料或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);

7、积极参加北京药学会举办的各项学术活动及继续教育(如在学会举办的学术活动讲课,近3年获得北京药学会年会论文奖、壁报展览、论文交流等),热心药学科普及公益事业。


二、评选办法

1、由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、基层药学专业委员会、中药专业委员会相关医院推荐候选人1名,并准备如下材料:

1)《“北京药学会优秀药师”候选人推荐表》(详见附件,需科主任签字,并加盖药剂科章);

2)提供与评选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(会员证号、表彰证明材料、发表文章的封面、目录及文章页复印件等);

3)个人近期电子版2寸证件照。

2、请各单位在2018 103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(其中相关证明材料请提供PDF格式的扫描件)发至学会邮箱bjyaoxuehui@vip.sina.com,纸质版以快递形式报送北京药学会,封面请注明“优秀药师推荐材料”;

3、由北京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组成专家评审组,评选出“优秀药师”。


三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谢    18661125512

            64178704-207

 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中路2号院小二楼205

  件:“北京药学会优秀药师”候选人推荐表



 

北京药学会

2018917


 活动通知PDF版下载:/Upload/user/492149/file/20181010/20181010093344_4975.pdf